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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开发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2 12:20 浏览次数:5347次

 

 

 

 

 

 

 

 

 

 

 

 

 

 

保环办发[2016]43

 

关于上报开发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进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开发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王晓东同志在开发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上的讲话,对开发区建设明确了环保部门任务和完成时限。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请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分工,推进开发区环境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省办字〔201078号)和省环保厅《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冀环评〔201029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4]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积极开展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已建开发区实施5年跟踪评价,根据跟踪评价结果,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C}2、{C}{C}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等基础设施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建设。2016年底前,各开发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C}3、{C}{C}研究推进规划环评成果“清单管理”模式,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不予受理或审批。强化开发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管理,实现科学、绿色发展。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成果清单清晰可行的开发区,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内容。

4、加强信息反馈。为保障开发区重点环保工作顺利推进,请有关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对照职责落实分工任务,并于每月2日和15日前将工作月进展和半月进展报市环保局(并填报附表),市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联系电话:3033189,电子邮箱:hbjyjs@163.com)

 

 

附件:1.开发区名单

2.开发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3.开发区改革发展主要环保重点工作进度表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112        

 

 

 

 

 

 

 

 

 

 

 

 

 

 

 

 

 

附件1

开发区名单(25个)

 

序号

所在县
(市、区)

开发区名称

1

高新区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高碑店市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

3

清苑区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

4

 

河北蠡县经济开发区

5

 

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

6

顺平县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

7

安国市

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

8

涞源县

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

9

徐水区

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

10

 

河北雄县经济开发区

11

 

河北唐县经济开发区

12

望都县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

13

博野县

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

14

阜平县

河北阜平经济开发区

15

高阳县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

16

满城区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

17

容城县

河北容城经济开发区

18

定兴县

河北定兴金台经济开发区

19

涞水县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

20

莲池区

河北保定工业园区

21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

22

涿州市

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

23

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北涿州经济开发区)

24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

25

 

白洋淀科技城

注:按照省里要求各地开发区要求整合,如果开发区为一区多园的,请按园说明

 

附件2

开发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环保方面)

重点工作

序号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深化园区运营机制改革

1

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跨行政区域经济总量和税收分享、环境容量分担等“飞地”政策,鼓励园区之间开展“共建、共管、共享”全方位合作,建立各具特色的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省任务)

商务局

科技局

统计局财政局

环保局国税局

地税局

省定

强化规划引领

2

依法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5年跟踪评价,实现科学、高效有序开发。

环保局

 

2016.11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3

现有的传统产业也要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改造提升或有序退出。要通过严把环保、能耗、水耗、技术、质量、安全六大关口,倒闭企业转型升级,新的项目达不到标准一个都不能上。(省任务)

 

发改委工信局

环保局水利局

质监局安监局

2020.12

推进绿色集约发展

4

建立规划环评成果“清单管理”模式,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不予受理或审批。强化开发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管理,依法落实各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实施5年跟踪评价,实现科学、绿色发展。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等基础设施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建设。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成果清单清晰可行的开发区,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内容。

环保局

 

2020.12

5

2016年底前,开发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省任务)

环保局

 

2016.12

6

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产业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省任务)

 

发改委环保局

工信局

2020.12

严格项目准入

7

严格开发区项目准入门槛,重点把好项目土地投入产出、能评、环评、安评关,严禁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项目上马。引导开发区实行项目入园评审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第三方专家组成项目审核组,对所有拟入园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其原则:一是进入各开发区的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标准;二是单位用地面积的投资额、贡献率等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实行项目入区评审制度,自2017年开始,开发区全面实行项目入园评审制度。

发改委

环保局

住建局

国土局

规划局

2017.01

打造精品示范园区

8

支持创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示范试点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区、绿色工业园区、低碳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国际合作生态园,开展集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省任务)

国土局

环保局

发改委

商务局

科技局

2020.12

 

附件3

开发区改革发展环保重点工作进度表

开发区规划环评情况表

园区名称

所在县区

审查级别

规划环评审查时间

跟踪评价编制完成及报审时限

 

 

 

 

 

2跟踪评价进度表

园区名称

跟踪评价进度情况

预计完成报审时间

尚未开始进行跟踪评价

已确定评价单位但尚未开始编制工作

评价单位已开始编制但尚未完成

已编制完成但尚未报审

跟踪评价报告已经报审

 

 

 

 

 

 

 

3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情况表

园区名称

是否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污水处理是否安装在线监控

 

 

 

4园区设施进度表

园区名称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情况

预计完成在线安装并投入运行时间

尚未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已开展建设工作

已建设完成尚未验收运行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填报单位: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