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1 号)的有关要求,研究确定了2016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186家)。现将名录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和监督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和污染源管理工作。
附件:《2016年保定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