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生态环境
省扬尘治理专项督导工作组对我市开展督察式调研
发布时间:2019-08-06 16:35 浏览次数:7887次

    为推动各地加快落实扬尘污染整治改进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扬尘治理工作的批示要求,省大气办扬尘专项督导工作组(以下简称扬尘组)于7月29~8月2日,对我市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期间,先后深入高碑店市、易县、清苑区、蠡县、涞水县、竞秀区,通过听取县级政府主要(主管)领导以及住建、工信、生态环境、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汇报,抽查建筑工地、矿山料场、企业料堆、商砼搅拌站等省专项执法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听取我市今年以来降尘量和PM10治理工作汇报,与市直“六尘共治”部门主管领导座谈,着重问询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扬尘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核总工张增杰与我市交换了意见,着重对下步扬尘治理工作需要注意和把握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这次专项督察,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生态环境部近日对我省开展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第一至第三轮督察,交我省督办的1026个问题中,涉及扬尘污染较多;二是生态环境部每月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 城市降尘监测结果显示,我省多个城市降尘量超过省定要求,扬尘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三是6月28日~7月7日,省环保专项执法发现我市扬尘污染问题323个,居全省之首。督察期间,扬尘组以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系列重要通知为统揽,围绕解决实际问题找差距、查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式调研,为我市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质量提出新的要求。

    首先,要切实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7月30日,省委王东峰书记到省生态环境厅调研检查并主持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座谈会时强调:要把散煤管控、扬尘治理、涉气企业排放、柴油车尾气污染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四大任务,紧紧扭住不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截至7月底,我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距离年度目标相差7个百分点,近日,省《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将印发各设区市,并在研究论证把PM10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列入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等同的考核评价体系。

    其次、要把扬尘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扬尘组自去年4月成立至今,主要履行顶层设计、协调督办、专项督察、考核通报职能。目前,已负责起草实施了《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扬尘在线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关于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已起草完毕,待9月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10月1日起实行;尚在起草和研究论证《扬尘税征收管理办法》,预计明年初颁布实行。以上5个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与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一道,成为依法治理扬尘污染的基本遵循,亟待我们学习掌握,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再次,要加快扬尘管控场所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王东峰书记参观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后指出:系统建了,但没用起来,必须全覆盖、充分发挥作用,今年底要有各地大气污染防治数据,管理上更要精细化。扬尘组督察中发现,我市在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上差距不小,不是覆盖率低,就是县与市联不上,特别是矿山监控(测)系统建设进展缓慢,需要正视差距,明确责任主体,尽快改进提高。

 

(省监测数据)河北城市各县(市、区)2019年1—6月月均降尘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