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17:32 浏览次数:6875次

  依据河北省《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31号),预计121-4日,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130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此通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712418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