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 09:08 浏览次数:8069次

依据河北省《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221-23日起,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出现连续48小时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黄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22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继续按照《保定市12月中、下旬空气质量超常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7122324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