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
保定市2016年第一、二季度严重超标排放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整改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6-10-14 11:31 浏览次数:6949次

保定市2016年第一、二季度严重超标排放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20161014日)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置单位

   

处置文号

具体整改措施

计划整改

完成时间

整改完成结果

1

蠡县留史镇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蠡县人民政府

蠡县环境保护局

《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留史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的情况汇报》(蠡府20167);

 

立案号:201609201613;蠡环责改字201609号、201613号。

改造升级

10月份

升级改造工程正在施工。

2

涿州亿力达

热电有限公司

涿州市环保局

涿环字20161

 

2016-S08

该企业201512月底前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法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但由于其属于热电联产,承担着周边60多家企事业单位、120多万平米冬季供暖的社会职能,因此自201613日开始停止发电,仅单台锅炉运行供暖;涿州市环保局已批准其停止发电、单台锅炉运行供暖,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同时督促其加快超低排放改造速度,要求331日前完成。

331

317日开始, 2号锅炉已停用;2号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并完成比对和验收。已于2016615日缴纳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