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11月3日至5日,我市将出现连续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2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于11月5日24时解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继续执行,终止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