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11月11日至14日,我市仍将出现连续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11日至14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维持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于11月14日24时解除。11月11日0:00起执行《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