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保水领办〔2018〕40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1号)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监控中心会同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监控中心,对全市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18年10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并对全市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详细情况如下:
2018年10月份,全市河流跨界生态补偿断面共46个,水质情况如下:
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16个断面断流;24个断面达到考核标准。
2018年10月份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说明:曲阳-定州沙河干渠大寺头断面情况,该断面为省考生态补偿断面,执行省下发的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附件:2018年10月保定市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抄送:市财政局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