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
关于2018年11月份全市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24 10:26 浏览次数:3145次

保水领办〔201845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保政20171号)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监控中心会同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监控中心,对全市主要河流跨界断面2018年11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并对全市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详细情况如下:

2018年11月份,全市共扣缴生态补偿金390万元。

46个市考核生态补偿断面水质情况如下:

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22个断面达标;18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20个断面达标;18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2断面超标分别超标1.12倍、1.39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80万元。

总磷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17个断面达标;18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5个断面分别超标(其中拒马河田宜屯村断面污染物因子与上游比继续增加0.258倍)0.345倍、0.340倍、0.995倍、0.37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210万元。

一、跨界断面COD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全部达标

二、跨界断面氨氮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涿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1.39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万元。

莲池区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1.12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万元。

三、跨界断面总磷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涿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34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高碑店市3个跨界断面,2个跨界断面分别超标0.34倍、其中拒马河田宜屯村断面超标污染物因子与上游比继续增加0.25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万元。

莲池区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99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清苑区3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37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说明:曲阳-定州沙河干渠大寺头断面情况,该断面为省考生态补偿断面,执行省下发的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201811月保定市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抄送:市财政局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