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状况公报
2018年保定市环境质量公报
一、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主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59天(其中一级21天),达标率为43.8%,与上年持平。6项基本评价指标浓度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削减20.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削减15.6%。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了27.6%。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了6%。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4毫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了33.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21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了3.7%。
2018年市区降水pH范围在6.82~8.67之间。全年无酸雨样品出现。
二、水环境质量
① 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8年我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西大洋水库和王快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水质优。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亩泉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有所好转,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无明显变化。
② 河流水质
2018年我市常规监测的八条河流为拒马河、唐河、潴龙河、府河、孝义河、漕河、大石河和沙河灌渠。20个监测断面中,漕河马庄断面、磁河伍仁桥断面全年断流,其余18个有水断面中水质状况为优(Ⅰ~Ⅱ类水质)的断面占61.1%,水质良好(Ⅲ类水质)的断面占5.6%,水质轻度污染(Ⅳ类水质)的断面占11.1%,水质中度污染(Ⅴ类水质)的断面占5.6%,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6.7%。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比率为66.7%。
府河 府河焦庄、望亭和安州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拒马河 拒马河源头涞源、大沙地和张坊断面水质为Ⅰ类,紫荆关、北河店断面有水期间水质为Ⅱ类。新盖房断面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大石河 码头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唐河 南水芦、倒马关和白合断面为Ⅰ类水质。
潴龙河 杜里村、阜平和王林口断面为Ⅱ类水质。
沙河灌渠 沙河灌渠大寺头断面水质为Ⅱ类。
孝义河 孝义河蒲口断面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漕河 漕河马庄断面全年断流。
磁河 磁河伍仁桥断面全年断流。
③ 水库水质
2018年王快水库和西大洋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Ⅰ类标准,安格庄水库和龙门水库为Ⅱ类水质。水库水质优。
三、声环境质量
① 区域环境噪声
2018年保定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未达标。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本年度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强度等级为四级,评价为“较差”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强度等级为五级,评价为“差”。
② 道路交通噪声
2018年保定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标,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未达标。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本年度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四级,评价为“较差”。
③ 功能区噪声
2018年保定市功能区噪声1、2、3、4类区昼间和2类区夜间等效声级达标。1、3、4类区夜间等效声级未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