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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禁止露天焚烧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4-02 11:04 浏览次数:127次

广大朋友们:

春风送暖,草木含青。清明节是我们慎终追远、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保护环境空气质量,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祭祀在心不在形,别样清明一样情。我们要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让我们用一束鲜花代替一堆灰烬,用一段回忆代替一缕青烟,让清明节更加“清明”,让传统孝道在现代文明中熠熠生辉。

二、倡导环保祭祀。为减轻主城区集聚性污染排放,我们诚挚倡议广大市民朋友,选择在建成区外的经营性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指定祭祀点开展祭祀活动。选择无烟、无尘、无污染的祭祀用品做到“人走地净”,不遗留垃圾,不破坏植被。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减少颗粒物排放,守护城市的蓝天白云,不让祭祀的烟尘成为空气质量的“负担”。

三、倡导安全祭祀。清明时节草木干燥,是火灾的高发期。请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林区、草地、农田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违规用火烧纸焚香、燃放鞭炮。在建成区祭祀时,务必在指定区域内进行,确认火源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坚决防止因祭祀引发火灾。

市民朋友们,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寄哀思。让我们行动起来,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环保祭祀的推动者、安全祭祀的守护者。用更加绿色、安全、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