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6-08-2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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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为科学精准治霾,经市政府常务第二十次会议研究决定,建设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预警及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建设计划投资8000多万元,在全市区范围内安装各类监测仪器900多台(套),目前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正在按计划推进。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改革
(一)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国十条”省“五十条”。3月15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召开了水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方案推进会,组织编制了《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意见过程中。
(二)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情况。按照《河北省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正在制定《保定市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初稿已基本完成。府河、孝义河整治的重点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一亩泉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王快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正在准备招标。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改革
(一)构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土壤分类管控的体制机制。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待河北省实施方案出台后,保定市将密切配合,并力争与省同步制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及相关技术规定,保定市已完成了六九硅业有限公司场地土壤环境的调查评估,结论为场地未受到污染,可进行再开发利用;宝硕股份公司氯碱分公司场地调查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
(一)污染应急处置机制。一是建立了市、县两级应急指挥组织机构,明确属地责任。二是建立了应急处置三项制度,包括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响应分级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5月31日召开了全市投保企业推进会,目前,已完成省下达任务的70%。
(三)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工作。已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纳入绿色信息信贷系统,并印发了《保定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初评工作有序开展,评价结果也将纳入征信系统。
五、创新环保监管体制机制
(一)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环保部门以上级部门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4月15日,由市环保局向各县下发《关于落实冀环人〔2016〕78号文件精神,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5月份向省环保厅上报了保定市环保局市以下环保机构行政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市区规范化建设意见建议。
(二)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一是成立了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为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行动小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有关问题暂行规定》。二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会商加强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等。三是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或案件,应当根据相应的职能及时介入,依法履职。
保定市自2016年2月至5月份,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按照“五个结合”(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原则,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市公安环保支队、市公安特警支队、市级新闻媒体等,组织联合行动7次,对清苑、满城、安新、高阳、雄县等地的20余家企业、摊点进行了突击检查,查扣涉案有色金属数百吨,查扣涉案车辆8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