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更换唐县政府楼站点空气自动站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4 10:34 浏览次数:9381次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更换唐县政府楼站点空气

自动站设备的公示

唐县政府楼空气自动站于2014年6月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经长时间使用仪器性能降低,不能满足监测技术要求。根据《河北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调整、临时停用、设备更换管理规定(试行)》(2021〕-393)有关规定,申请更换点位仪器设备。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7月4日-7月8日
   公示意见反馈电话:0312-3055615

 

唐县空气站更换设备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