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保部《重污染天气预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及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补充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组织预案修订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市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修订完成后,于12月13日报市环保局备案。
联系人:刘志生;联系电话:3060232。
附件: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补充说明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指导原则
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