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8 10:45 浏览次数:5167次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保环提案字〔2024〕21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9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之以恒改善生态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统筹保护与发展,更加主动创新生态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手段和途径,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服务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项目建设支撑。

增强主动谋划意识,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准确把握政策支持方向,加强与发改、财政、资规等部门沟通协调,聚焦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环境质量改善、产业绿色转型等重点任务和突出环境问题,系统谋划包装项目,更好统筹环保政策和经济政策,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用好生态环境专项项目资金。修订完善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统筹项目谋划,扎实项目前期,严肃申报流程,推动项目入库,规范项目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压实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最大程度发挥资金项目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开展资金项目内部审计,查找问题短板,提升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质效。二是优化财政投资资金项目拼盘。多渠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政府债券,聚焦重点投向领域,做好项目储备,提供要素支撑,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沟通,主动服务企业,用好政策引导,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三是引导金融资金投入。用足用好气候投融资、EOD模式项目,畅通绿色金融支持路径,健全充实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主动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项目,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投入。           

(二)全力保障建设项目落地

1.强化对企服务力度。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环评审批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强跑办与帮扶,促进重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2.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深挖减排潜力,统筹大气、水环境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及符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要求的重点减排工程,科学合理谋划好减排项目,建立月度进展台账,紧盯项目验收及资料填报,确保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健全市级统筹的总量指标配给机制,优化调剂流程。

3.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扩大政府储备,盘活排污权存量资源,增强保障项目发展的能力。推进排污权赋能,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排污权租赁等试点推进实现排污权交易科学规范管理,污染减排和排污权改革深度融合

二、推进发展方式低碳绿色转型

1.有序推进环保绩效创A。围绕实现火电、垃圾发电、水泥全面创A,严格对照创A标准,认真落实“一企一策”创A方案,逐企开展精准指导帮扶,逐月制定工作推进计划,逐项落实改造提升任务,着力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完成年度5家企业创A任务。

2.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深入落实《保定市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建立动态帮扶机制,不断完善环保产业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及困难。围绕大气、水、土壤、气候、固废等项目,深入挖掘市场潜力。结合气候投融资、“无废城市”建设,谋划一批方案可行,有投资吸引力的示范性项目。

3.深化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推进降碳产品和碳减排量价值核算方法学编制,加强与国家CCER标准衔接,进一步提升碳减排量核算科学性、权威性,逐步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方法学体系。编制开发乡村振兴碳普惠方法学、陆藻碳汇固碳方法学,力争我市方法学数量达到3个,持续推动降碳产品价值转化

4.释放试点建设创新红利。强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建设。以新能源产业、被动式建筑、无废城市、管理模式创新等四个维度为重点,打造一批样板示范工程,为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气候和经济效益多赢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健全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扩充项目库规模,提升入库项目质量。多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政银企融资对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助力低碳产业化发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全力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谋划废旧光伏组件回收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提升区域固废处置能力提升。全力争创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助力全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

三、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

1.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深入推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下沉执法和基层执法,树牢向违法排污要减排空间的鲜明导向,始终保持对突出恶意违法的高压态势,加大部门联合区域联动执法力度,强化对大气、水、危废等重点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持续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效,坚决有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2.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实“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要求,严格入企检查审批,实施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坚持无线索不执法。大力推动传统现场执法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化转变,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手段推送线索核查、处理、反馈机制,强化执法平台、在线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提升数据分析综合研判能力。实施宽严相济的“服务式执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一次帮扶、两次督导、三次严惩”,加快推进“一证式”执法,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3.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打造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通过创新使用替代修复和集中修复的方式建设集修复示范、法治警示、科普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形成集预防、惩治、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打造展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成效的省级示范窗口。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