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
发布时间:2016-09-14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加强自我约束和主动监督,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近日保定市政府决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月活动。
  
  宣传时间,从9月1日到9月30日为集中宣传阶段,之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或转入常规宣传,或进行下一步的深入宣传。
  
  宣传方式有三种,即:媒体报道,保定日报、保定晚报、保定广播电视台、唐尧网及所属新媒体,在重要版面和重点新闻栏目,充分运用消息、通讯、评论、图片、系列报道、访谈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报道。社会宣传,一是市执法局利用街头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大气污染防治通告或宣传片,在市交通干线醒目位置悬挂标语;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用LED屏滚动播放大气污染防治通告;三是市市场办对市管市场张贴通告、发明白纸、悬挂条幅;四是市市场监管局对市管企业宣传工作进行部署;五是市住建局对全市各建筑工地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宣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方案。
  
  宣传重点,一是市区三环以内禁止使用燃煤宣传;二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拆除现有燃煤设施;三是农村禁烧不达标煤炭宣传;四是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宣传;五是扬尘治理宣传;六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禁煤区”有关县(市、区)散煤治理宣传;七是餐饮油烟治理宣传;八是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宣传。
  
  通过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摘掉重污染城市帽子为目标,围绕《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2016年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保定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定市2016年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决心和信心、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工作措施,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全市人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