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加强首届省旅发大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0
  首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于9月23日至25日在保定市举行。为保障会议顺利召开,保定市决定,自即日起到9月30日,在全市辖区采取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
  一、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把秸秆、垃圾禁烧作为近期的中心任务,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亲自抓,县领导和科局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每100亩地块配备1名工作人员协调集中收储或综合利用,暂无集中收储安排或综合利用途径的要按责任区域死看死守;经常焚烧垃圾的区域由所在乡(镇、街道办)安排专人盯守抓现行,确保全市辖区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工地停工。市、县建成区、旅游区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拆迁施工工地及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全部停工,石材切割、渣土清运、喷涂粉刷等停止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重大基础性工程和民生保障工程报市(县)政府核准后方可继续实施。二是加强道路洒水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水平,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作业,加强对城市外道路扬尘治理和监管;砂石料、建筑渣土、混凝土和其他各种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全部停止作业,禁止未密闭或密闭不严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三是散体物料堆场停止作业。有扬尘隐患的裸露土地、土堆全面覆盖。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装卸、搅拌等作业,并落实洒水、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四是矿山停止生产。全市范围内所有旅游沿线矿山、砂石料开采加工、灰窑等污染企业全部停产,停止砂石料等石材产品的加工、销售和运输,场地每天洒水抑尘。
  三、严查严管工业企业。一是加强重点涉气企业监管。加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化工、印刷、工业涂装、家具、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涉气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放污染物的工序一律停工。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按减排污染物50%安排停产工序,其他涉气企业按减排污染物50%以上安排停产工序,工业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暂停生产。强化工业企业(含建材加工)原料破碎、运输、加工等环节扬尘控制。二是餐饮单位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全市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市、县建成区、旅游区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一律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安装的停业整治,达不到标准的一律更换。三是严打散、乱、污企业反弹。对涉小塑料、小熔炼、小建材等小企业群加大反弹打击力度,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四、强化燃煤污染控制。一是保定市区三环以内工商业户、餐饮摊点、居民个人和单位禁止燃用煤炭。二是全市所有涉燃煤设施的行业、企业、单位要通过采取停产、检修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尚未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茶浴炉等燃煤设施立即停止使用。四是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机组立即停止生产。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一是严格实施保定市区三环以内黄牌照货车限行。二是保定市主城区、各县(市)城区2016年9月18日0时至9月30日24时,与北京市同步实行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24小时机动车尾号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三是除城市生活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9月30日前保定市区内禁止渣土车、燃油三轮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四是加强限行区域和省旅发大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交通管理现场执法,严查严处闯禁限行行为。五是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执法监察。
  六、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措施。预测保定市及周边地区可能发生重度以上污染天气(AQI>200)和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在实施重点控制措施基础上,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