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采取“四大措施”加大散煤治理力度
发布时间:2016-10-14

  保定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1+2”重点城市,散煤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环保部印发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保定市将散煤治理作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散煤治理各项工作有了积极进展。

  一是技术措施。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群众认可”的工作原则,采取以改气为主,以改电为辅,以优质煤为补充的技术路线,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城市以管道气为主,对机关、学校多采用电蓄能取暖,对农村电力保供范围以外的区域,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先管后罐”的方式。今年保定市投资8000万元,在全市区范围内安装各类监测仪器900多台(套),实现市区监测网络全覆盖,精准治霾,网格化监管。目前,部分工程已经试运行。同时,设立气代煤和电代煤观摩示范区,建立市县领导微信群,进一步推动了工作开展。

  二是工程措施。组织召开了北部九县(市、区)政府与市电力公司、保定新奥燃气、保定中茂能源、保定昆仑燃气、保定中燃、华港燃气等企业的对接会,为实力企业进入市场搭建了平台;组织做好企业招投标工作,在对准入企业严格把关的同时,确定了“燃气特许经营区域以乡镇为单位划分,权属区域与任务承接企业不一致时,采取合作方式解决”的思路,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了燃气市场合理开发、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同时,坚持规划先行,与施工企业签订一揽子协议,确保工程进度,确保质量安全。

  三是资金保障措施。继续实行锅炉奖补政策,燃煤锅炉改气每蒸吨补助10万元、改电每蒸吨补助13万元;城中村改气每户补助4000元,改电每户补助7500元;加大清洁燃煤推广力度,每吨补助400元。同时,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积极谋划建立禁煤区气(电)代煤投融资平台,解决资金问题。

  四是行政措施。强化调度督导。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市委书记、市长双周调度,主管市长每周调度,每月召开一次现场调度会。仅8月份以来,全市就集中或轮流调度工作6次,在任丘、涿州、徐水等地组织实地观摩3次。今年,保定市在原有28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的基础上,又从各县(市、区)、开发区抽调60多名得力干部,组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督察组,对散煤污染整治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同时,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进行经济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通报批评。强化舆论宣传。印发了《关于实施散煤治理的通告》和《关于在市主城区全面禁煤的通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对控煤禁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明确全市辖区禁止使用、销售不达标煤炭。其中,市区三环以内从9月份开始全面禁煤,目前三环内140个村已经完成煤炭清理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市、县两级成立联合执法队,严查运输超标散煤车辆。今年以来,保定市煤炭检验机构共检验煤炭1333批次,其中监督抽查625批次,合格305批次,委托检验708批次,合格331批次。对市主城区三环内的59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注销,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51份,取缔无照经营煤炭户125家。截至目前,全市煤炭实际经营网点502户,已对245户经营网点进行抽检,实际抽检经营网点覆盖率49%。实际经营网点进货385个批次,实际抽检303个批次,覆盖率为79%,对抽检不合格的36户煤炭销售企业严格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一是主城区城中村(农村)煤改气、改电。保定市主城区涉及改气、改电187个村、10万户。目前,各城中村燃气管网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加快试气、调压、通气等工作,通气已完成50%,10月底可全部完成。同时,在主城区完成了36个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12231户)的煤改电试点工作,今年冬季可正式投入使用,从而实现“燃煤清零”。

  二是禁煤区煤改气、改电。北部九县禁煤区,以建成区为主,改气、改电工作全面启动,20个村(其中有5个村为集中供热)、11420户已完成改造;90个村、46170户正在施工;10月份全面铺开。

  三是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市区主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831台锅炉已全部改造完毕,市区中心城区156台生产经营性锅炉全部完成。县城建成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锅炉已完成改造70%、1320台,其中北部九县禁煤区内完成改造542台。

  四是洁净燃料推广。在2015年已建成15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基础上,今年全市又有4家续建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竣工投产。保定市洁净型煤产能达到350万吨以上,基本实现了全市重点县(市、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