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环保公安联合行动,铁腕治污严打污染水环境“十小”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11-03
  为严厉打击全市污染水环境“十小”摊点违法行为,保定市县两级环保、公安、媒体协调联动,雷霆出击、铁腕治污。
  10月24日,保定市环保局联合高碑店市环保局对高碑店市泗庄镇宋新庄村张红运电泳漆加工摊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加工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小”摊点,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强酸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摊点关停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为妥善处置该摊点屋后自然坑内生产废水,督促该摊点与涞水风华环保公司签订污水转移协议。
  10月27日,组织市、县两级环保、公安、电力、媒体40余人开展联合行动,对雄县刘军影电镀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电镀加工点位于雄县龙湾镇旅游路北侧,车间原为乳胶车间,规模较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小”摊点,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放至旅游路北侧沟渠中。现场执法时,车间内正在生产,院内停有装满成品的拉货车两辆。负责人气焰嚣张,态度恶劣,阻止执法。执法人员依法抓获11名涉案人员并对该摊点进行了断电关停。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部门、媒体联动,形成合力,坚决做到不纵容、不放过,确保打击到位,曝光到位,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