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为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行动小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有关问题暂行规定》;二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会商加强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等;三是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或案件,应当根据相应的职能及时介入,依法履职。通过发挥上述机制作用,今年以来,截至11月中旬,全市关停取缔违法企业419家,公安立案117次,抓获犯罪嫌疑人227人,处理环境行政案件804起,治安拘留970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土小企业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11月15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启动打击土小企业专项行动,至2017年4月30日,将对国家命令取缔停产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期间,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土小企业的联合整治。凡是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拘留;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对有关人员坚决立案查处。环保部门对土小企业实施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现场,坚决予以取缔。
(撰稿人:保定市环保局办公室孟月华;联系方式:手机15233703265,办公电话0312-302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