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以“气化容城”为目标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截至11月中旬共拆除燃煤锅炉121台。其中建成区燃煤锅炉已拆除87台,正在施工改造21台,对尚未动工的92家进行了查封断电处理。建成区外燃煤锅炉已拆除34台,正在施工改造63台,其余已按照要求下达了停用通知。二是强化餐饮油烟和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建成区内108家餐饮单位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取缔城区48家露天烧烤,全县32家加油站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取缔非法加油站点91家,城区所有产生VOC企业全部安装了治理设施。三是全面推行洗扫、冲洗、洒水、雾炮、保洁“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投资200余万元,对示范区20条小街小巷进行硬化绿化,并对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全部停工整治。四是严格执行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报废制度。共淘汰黄标车800多辆。五是加强网格化监测和监管。县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已建设完成,11家企业与县环保局联网,数据传输正常。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对与市局联网的2家国控企业与县局联网,同时监控企业数据,实现全天24小时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监控。通过以上措施,截至10月底,全县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192天,比2015年同期增加了78天;综合污染指数较2015年同期下降21.15%,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撰稿人:保定市环保局办公室孟月华;联系方式:手机15233703265,办公电话0312-302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