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保定市委、市政府在徐水区召开气代煤、电代煤现场会后,容城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特别针对全县10蒸吨及以下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滞后问题,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分析原因,聚焦目标,奋起直追,狠抓落实,全力扭转被动局面。截至目前,已拆除273台,完成任务70.2%。其中,城区拆除188台,完成94%;城区外拆除85台,完成45%,其余锅炉已全部查封关停,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作处于全市中上游水平。
一、砸实责任,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立即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和政府常务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就燃煤锅炉替代改造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将城区工业和“四小”锅炉替代改造任务分解到工信、商务、安监、环保等8个部门,将农村地区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替代改造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明确一把手具体负责,砸实分包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按期完成。
二是真抓实干,合力攻坚。各乡镇、分包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入企、入户,帮助业主分析解决燃煤锅炉替代具体问题,做好锅炉定购、安装各环节工作。环保、公安、电力、税务等部门组成11个联合执法组,对消极应付、拒不配合燃煤锅炉替代工作的,环保部门履行执法程序,公安、电力部门配合查封、断电,同时,由税务部门进行专项约谈。截至目前,累计查封、断电67户。
三是强化巡查,严格督导。组织各乡镇、环保、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分包锅炉关停情况昼夜巡查,对顶风违法行为进行重处重罚;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和大气办混合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每日督察,狠抓典型、及时通报,严防燃煤锅炉私烧反弹。
二、综合施治,全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燃煤管控。市场监管、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散煤销售摊点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94家无照煤炭经营点已全部取缔,经营设施全部拆除。同时,强化全县36家合法煤炭经营主体煤炭质量监测,对9家违规销售不达标煤的经营单位已全部关停、清空。在境内主要路口设置散煤运输车辆检查点,严查运输超标散煤行为,确保进入县域范围内的煤炭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累计登记检查过境运输车辆68辆次,查扣53辆次。
二是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作。该县建城区居民共计11339户,已完成7236户煤改气工作,铺设低压管网25万米、中压管网8.7万米。其余未完成户正在紧张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通过与中茂能源、华港燃气、中燃集团等6家天然气运营公司密切沟通,就建成区外农村天然气供应、气价、改造方式等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规划设计,计划2017年3月开工,6月底完成80%改造任务,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是全面实施抑尘措施。出台《容城县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削减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全面实施抑尘措施,全县所有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工;投资200余万元,对示范区20条街巷进行硬化、绿化;取缔非法加油站点91家,全县32家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有力促进了空气质量改善。
(撰稿人:保定市环保局办公室孟月华;联系方式:手机15233703265,办公电话0312-302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