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煤改气(电、地热)工作。制定《雄县2016年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禁煤控煤工作第十二次调度会,涉及72个行政村,已开工23个,其中气代煤改造村21个,地热改造试点村1个,电代煤改造试点村1个,完成挂表7180户,占总任务量的53.03%。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作。县城建成区内共有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10台,其中改造完成3台,停用3台,封停4台;县城建成区外共计135台,完成治理改造62台;各单位燃煤锅炉全部改造完毕。加强劣质煤、烟煤销售监察力度。成立执法队伍,对扬尘管控不到位、销售煤质不达标和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进行取缔,煤炭经营户共计142户,已取缔65户;成立4个集中储煤点,县城建成区7户煤炭经营点已全部外迁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