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环保局多措并举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发布时间:2017-01-03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目前尚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6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处理功能,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到2019年,全市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
  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严禁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现有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改造。到2017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40%;到2020年,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18年底前,完成省定56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到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予以取缔。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对全市所有利用污水灌溉区域实施灌溉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污水灌溉,严禁不达标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到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确定的灌溉面积综合治理和水量退减任务。到2019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强化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到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垃圾等清理工作,消灭“傍水”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现象。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