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保定市实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第四年,也是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最大的一年,四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空气质量不断改善,2014年保定市PM2.5浓度均值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2015年PM2.5浓度均值为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2016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54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7天,其中一级天数19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天;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数58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7天,PM2.5浓度均值为9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降低13.1%,全省下降率排名第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04,比去年同期降低13.2%,全省下降率排名第一,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
2016年,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不足,城市管理水平低,取暖期散煤污染严重,造成污染峰值,致使保定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靠后。为此,保定市以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抓住燃煤和扬尘两大关键,制定印发了《保定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定市2016年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举全市之力打歼灭战,对症下药抓了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铁腕控煤
一是主城区基本实现煤炭“归零”。主城区基本完成187个村、10万余户改气工作。完成了36个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12231户)的煤改电试点工作。市场、门店、商户全部使用清洁能源,除集中供热、热电行业外,实现三环以内煤炭“归零”。
二是加快推进北部禁煤区的煤改气改电。京津冀禁煤区涉及保定9个县(市、区),总计1463个村57.46万户。2016年,全市禁煤任务区域已完成145个村、10.63万户,正在施工228个村、9.32万户。
三是全力开展燃煤锅炉替代改造。2016年初,对10蒸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全市共5978台、11325蒸吨。2016年,替代改造4247台6254.05蒸吨,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完成,替代改造2116台,2130.61蒸吨。剩余的1731台5070.95蒸吨,将于2017年10月底之前完成替代改造。主城区原有800多台燃煤锅炉,剩余71台正抓紧替代改造。
四是切实抓好禁煤控煤和洁净燃料推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达标煤炭。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散煤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监管,坚决把劣质散煤卡在市辖区以外。目前,三环以外高环以内重点区域已推广洁净燃料12.9万吨,并在市中心城区储备洁净燃料1.6万吨,以备急需。
2016年,保定市建成区通过煤改气(改电)及洁净燃料推广,完成散煤压减替代65.39万吨,农村散煤压减替代完成423.55万吨,清洁燃烧炉具推广3万台,推广秸秆燃料96809吨,完成农业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700处(占原有需要改造生产单位1460处任务的47.94%)。
五是推进集中供热建设。2015年保定市集中供热率50%,加上利用天然气、电、空气源热等清洁能源供热后达到75%。2016年,保定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1%;大部分县(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其中,涞水县、博野县、定兴县集中供热率达到100%,6个区县集中供热在80%以下,分别为:徐水区、满城区、高阳县、阜平县、安新县和涞源县。
二、从严治企
一是深化大吨位燃煤锅炉治理。全市深化治理140台(共2552蒸吨)1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20蒸吨/时及以上重点行业和工业燃煤锅炉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二是热电、水泥、钢铁三大行业治理。完成全市8家燃煤电厂13台机组全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在省内率先完成了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硫、脱硝治理;奥宇钢铁企业除尘脱硫改造已全部完成,三大行业烟气排放全部达到了排放要求。三是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全市共370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已完成335家排放治理验收,未治理完成的正在停产整治。全市9家石化、有机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达标治理。四是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行政和司法手段并用对土小企业反弹进行整治,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其中,清苑、安新62家有色金属冶炼窑已全部完成整治。黏土砖瓦窑已全部关停取缔。五是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煤炭过剩产能60万吨,水泥行业淘汰产能151万吨,涉及4家企业,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65万吨。六是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主城区2000余家餐饮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建成区共安装4000余家。
三、强力抑尘
2016年,全市平均降尘量已达到7.52吨/平方公里?月。一是硬化绿化。累计消除裸土4万平方米,树池铺装1.1万平方米。每天累计出动喷水车辆约120台次。绿化带喷洒降尘面积约2900万平方米。二是提高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率。市、县建成区实施冲洗、洒水、洗扫、喷雾四位一体道路抑尘作业,制定并落实定段、定人、定车、定标准的“四定”措施,低尘作业效果明显。三是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所有工地实施有效围挡,人员、车辆出入口实施硬化,工地范围内裸土或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定期洒水降尘五个百分百。主城区混凝土搅拌站已全部建立封闭式大棚,三环路以内未再新审批设立混凝土搅拌站。四是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市近400辆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定位系统安装,严格密闭装置,装贴反光标识。一旦发现抛、洒、滴、漏等公路运输扬尘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查处各类违章运输车辆570余台次。五是矿山污染深度整治。露天矿山深度整治任务涉及413家,其中341处有证露天矿山已全部停产到位,整治完成后经市政府组织验收达标方可恢复生产,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72个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已于2016年10月底完成治理;2个政策性关闭的矿山,现已关闭到位。
四、严厉控车
2016年8月15日起实施黄牌照货车绕行环城高速,市区主城区三环以内禁行措施,日减少黄牌车1.16万辆次;10月14日起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11月11日起,市区实施本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自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以来,现场处罚违规行驶1427辆次,电子警察抓拍2.6万辆次。全市范围内渣土车停运。市中心城区三环及以内燃油三轮车、拖拉机禁行。同时严格落实国五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的流通和销售,对4家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予以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直至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
五、秸秆禁烧
全市范围内禁烧秸秆、垃圾枯草。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做到秸秆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四化”处理。工作中,实施以乡镇为主体的禁烧机制,做到“四到乡”(任务到乡、责任到乡、督察到乡、奖罚到乡)。今年,市财政拿出3000万元直接拨到乡镇,用于秸秆禁烧工作。一旦发现焚烧秸秆问题,乡镇党委书记要在保定电视台说明原因和下一步措施。2015年行政区域内发现秸秆焚烧火点12个,2016年行政区域内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
六、科学应急
近期,京津冀地区遭遇重污染天气过程,保定市、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措施到位,污染指数较低,得到了国家的表扬。2016年,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7次,重污染天气实际预警率达到100%。其中,黄色预警11次,1435小时;橙色预警3次,401小时;红色预警3次,303小时。累计应急响应时间达到2139小时。自11月15日启动严于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的《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以来,共停(限)产企业1209家,停产率达到91%;停工施工工地487家,停工率达到90.5%;停用10蒸吨及以下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1182台、3692蒸吨。
七、严格执法
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利剑斩污”等严打专项行动,2016年,全市共出动119658人次,检查排污单位51025家次,立案查处436家,罚款1327.9万元,限产停产52家,关停取缔220家,责令整改356家,查封扣押6家,移交移送案件24件。公安部门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36起,破获刑事案件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7名,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946起,行政拘留1221人。
近三年来,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处理相关人员近200名。
八、强化督导检查。
为有效解决大气污染执法死角和盲区,谋划建设了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预警及决策支持系统,投资8000多万元,计划安装各类监测仪器900多台(套),现已安装700多台(套)。实现对市区监测网络全覆盖,及时发现污染来源,采用有效治理措施。
在严格落实环境执法的同时,从11月底开展执法检查“零点行动”,每天22:00以后和次日6:00之前,各级各部门由班子成员带队,针对燃煤、扬尘、机动车及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执法。12月1日以来,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市直部门包村帮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抽调精干干部585人分包市主城区117个重点村,活动开展以来,清理小煤炉近2万台(套),清缴燃煤7700多吨。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要账之年。保定市将紧紧围绕两个目标(一是PM2.5年均浓度2017年达到77微克/立方米,二是年平均降尘量达到8吨/月?平方公里)全力推进环主城区禁煤区等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坚持以治理减排为主线,以工程项目为支撑,以执法监管为保障,市县联动,城乡同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主城区抓提升,新三区抓拓展,其他县抓推进,寻求大气污染防治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