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环办函﹝2017﹞144号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关于建立建筑石料供应矿山正面清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环保分局:
为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和雄安新区建设,市政府决定由国土部门牵头、环保等部门配合,建立保定市建筑石料供应矿山企业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C}一、{C}拟列入清单的矿山企业需由市环保局提出审查意见。因此,请有关分局及时定期报送《2017年有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进度表》;对目前已完成污染深度整治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矿山,要将环评审批及验收、深度整治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资料整理归档,并于
{C}二、{C}按照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