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的要求和部署,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区域生态功能为目
标,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产生活与开发建设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推动绿色发展。以“三线一单”为导向,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结构、布局、效率等多层次多领域,推动全市绿色转型发展。
突出精准管控。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和目标,以管控单元为基础,实行差异化空间管控,精准施策,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动态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联动、区域协调,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管理成果,构建“三线一单”共建共享体系,建立常规调整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三线一单”成果的动态评价与管理。
(三)主要目标
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为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水生态退化和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水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水资源和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的协同管控。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功能总体达标,环境空气功能总体达标,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完善。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基于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分区划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综合划定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管控要求,实施全市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
(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大类共180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共80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廊道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一般生态空间;重点管控单元共90个,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1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根据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结合环境管控单元特征,针对性制定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以优先保护为原则,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大引水工程、白洋淀入淀河流及两侧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行管控。其他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2.重点管控单元。
(1)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推进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修复利用;完善污水治理设施,严格执行污水排放标准;实施城镇河流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强化交通和扬尘污染源管控。
(2)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能源、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地下水开采管控。
(3)农业农村重点管控单元。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保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强畜禽粪污有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农田灌溉效率,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区农业地下水开采。
3.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三、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在相关政策、规划制定调整中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参考依据,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作用。在资源利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各类开发活动中,应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作为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污染物排放联动管理,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做好产业准入环保支撑。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项目准入的重要支撑。
(四)提高生态环境监管针对性。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和规范化。
(五)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加强“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衔接,并适时更新一致,确保“三线一单”成果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成果相协调,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目标指标和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保障支撑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实施主体责任,统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将“三线一单”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抓手,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和监管。
(二)做好技术支撑。切实做好“三线一单”工作技术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市财政局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协同。
(三)加强评估监督。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各级各部门开展成果实施应用和监督,定期跟踪评估实施成效,推进实施应用,建立“三线一单”实施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四)建立更新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整更新方案,按程序报批发布。因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调整,导致“三线一单”内容需更新的,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调整申请,经省生态环境厅及有关部门审查后,按照程序审批后及时更新。
(五)开展宣传培训。成果发布后及时深入宣传“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结合管理需求及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推广应用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保定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保定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