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环专办〔2010〕3号
关于公布2010年保定市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白沟·白洋淀温泉城管委会:
按照全国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满城县恒达造纸厂违法扩建案、保定天泽造纸厂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案和涞源县城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案挂牌督办,相关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领导主抓,强化责任,切实落实督办要求。限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由所在地环保局组织验收后,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摘牌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予以摘牌。
附:2010年保定市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挂牌督办 通知
抄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定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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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县(市、区)环保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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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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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70份)
附:
2010年保定市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名单
1、 满城县恒达造纸厂违法扩建案
违法事实:满城县恒达造纸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新增造纸生产线一条。
督办要求: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新增生产线的生产使用,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2、 保定天泽造纸厂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案
违法事实:保定天泽造纸厂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工艺未正常运行,高浓度废水间歇性排入市政管网,导致银锭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严重超标。
督办要求:该厂须立即停产治理,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严禁开工生产;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高限处罚。
3、 涞源县城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案
违法事实:涞源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不规范,无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操作,曝气单元未正常运行,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督办要求: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08]6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办[2008]251号)文件要求,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相关建设及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单元正常运行,完成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