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环函〔2016〕53号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快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规范设施运行管理的函
发布时间:2016-05-16

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2016114日,市环保局监测站对你公司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污水污染物中总氮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超标0.08倍。为避免你公司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对水环境造成影响,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快升级改造工程进度,并完成验收工作。

你公司应多方协调,加快市区三家污水处理厂施工进度,尽快完成一级A升级改造工程,并及时申请验收。

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你公司三家污水处理厂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针对一级A升级改造期间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外排口污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稳定上传。

三、及时报告设施运行中的突发情况。

对在施工中或治污设施运行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应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向你公司主管部门和我局报告。

由于你公司未采取相关措施造成污水超标排放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201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