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6年第一、二季度严重超标排放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14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处置单位 名 称 |
具体整改措施 |
计划整改 完成时间 |
整改完成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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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蠡县留史镇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蠡县人民政府 蠡县环境保护局 |
《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留史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的情况汇报》(蠡府〔2016〕7号);
立案号:201609、201613;蠡环责改字〔2016〕09号、〔2016〕13号。 |
改造升级 |
10月份 |
升级改造工程正在施工。 |
2 |
涿州亿力达 热电有限公司 |
涿州市环保局 |
涿环字〔2016〕1号
2016-S08 |
该企业2015年12月底前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法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但由于其属于热电联产,承担着周边60多家企事业单位、120多万平米冬季供暖的社会职能,因此自2016年1月3日开始停止发电,仅单台锅炉运行供暖;涿州市环保局已批准其停止发电、单台锅炉运行供暖,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同时督促其加快超低排放改造速度,要求3月31日前完成。 |
3月31日 |
自3月17日开始, 2号锅炉已停用;2号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并完成比对和验收。已于2016年6月15日缴纳罚款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