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 大庆石油管理局再生资源经销处危险 废物受理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14

关于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

大庆石油管理局再生资源经销处危险

物受理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203号)、《关于印发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保环办〔201619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将大庆石油管理局再生资源经销处将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HW49 900-044-49,数量为40吨,于20161231日前转移至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20161114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张蕊

联系电话:0312-3033199(电话及传真)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495

电子邮箱:bdwk30331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