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跨省
接收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受理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203号)、《关于印发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保环办〔2016〕19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将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 772-007-50)40吨,于2017年6月30日前转移至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2017年6月7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张蕊
联系电话:0312-3033199(电话及传真)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495号
电子邮箱:bdwk30331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