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通报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下达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的函》(冀环办字函〔2017〕719号)文件,我市完成了201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分别比上年削减 5.0%、5.2%、8%和6%的年度任务目标。
2016年,我市齐心协力推进大气、水污染减排,共完成污染减排项目580个。结合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扩建管网、提标改造等工程项目,同时严格控煤,推进燃煤锅炉、散乱污企业治理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有效改善了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对大气、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重点减排工程管理,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清洁能源改造和散煤治理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