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涉及市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纳入市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
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的公示
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保政发[2015]48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2项)、纳入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项)予以公示。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将按此清单办理。
市环保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收费性质 |
1 |
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需填登记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评文件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审批后超过5年的重新审核) |
市环保局 |
环评文件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2 |
排污许可证核发(大气、水) |
市环保局 |
排污许可证监测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
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
委托双方协商决定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纳入市环保局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许可 事项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 事项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 要件名称 |
是否向申请人收费 |
1 |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市环保局 |
验收监测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
不收费 |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