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定市环境质量公报
一、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主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55天(其中一级20天),占全年总天数的42%,比上年增加28天;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58天,比上年减少17天。6项基本评价指标浓度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削减1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削减16%。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了29%。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升高了7%。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4.4毫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了24%。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7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削减5%。
2016年市区降水pH范围在5.38~7.93之间。全年有1个酸雨样品,酸雨频率为3.2%。
二、水环境质量
① 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6年我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西大洋水库水
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水质优。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亩泉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水质优良。
与上年相比,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② 河流水质
2016年我市常规监测的八条河流为拒马河、唐河、潴龙河(大沙河)、府河、孝义河、漕河、大石河和沙河灌渠。20个监测断面中,拒马河落宝滩断面和漕河马庄断面全年断流,其余18个有水断面中水质状况为优(Ⅰ~Ⅱ类水质)的断面占61.1%,水质轻度污染(Ⅳ类水质)的断面占5.6%,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占33.3%。监测断面达标率为61.1%。
府河。府河焦庄、望亭和安州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拒马河。拒马河源头涞源断面水质为Ⅰ类,上游山区干流紫荆关断面及大沙地断面水质为Ⅱ类,张坊断面水质为Ⅰ类。
北河店断面8月份有水期间水质为Ⅱ类。新盖房断面8~12月有水期间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其余月份断流。
落宝滩断面全年断流。
大石河。大石河由北京入境,入境断面码头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唐河。唐河总体水质优。倒马关断面为Ⅰ类水质,南水芦和白合断面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潴龙河。潴龙河(大沙河)总体水质优。杜里村、阜平和王林口断面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沙河灌渠。沙河灌渠大寺头断面2016年被列为省水质考核断面,从5月份开始按要求进行全项监测,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氨氮。6月份断流。
孝义河。孝义河蒲口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漕河。漕河马庄断面全年断流。
③ 湖、库水质
白洋淀。2016年白洋淀平均水位为
水库。2016年王快水库、西大洋水库和安格庄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优。龙门水库干库。
三、声环境质量
① 区域环境噪声
2016年监测保定市区域环境噪声点位209个。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8.3分贝,达到2类区昼间标准,较上年增加1.4 分贝。点位达标率为62.7%,较上年下降了7.2个百分点。
② 道路交通噪声
2016年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点位159个,监测路段总长度202.4公里。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72.3分贝,未达到
与上年相比,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全市年均值上升2.0分贝,路段超标率上升8.9个百分点。昼间平均车流量为1989辆/小时,与上年相比增加486辆/小时。
③ 功能区噪声
2016年保定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显示: 1、2、3、4类区昼间和1、2类区夜间等效声级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3、4类区夜间等效声级未达标。与上年相比,第1~2季度1、4类区昼间和1、2、3、4类区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以及第3季度1、3、4类区和第4季度2、3、4类区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有所上升,其它各个类区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