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管理
政务信息
环境质量
专题专栏
公众互动
环保常识
下载服务
环境执法(曝光台)
环保状况公报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执法公示
法规标准
制度建设
事前公开
事后公开
依据河北省《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31号),预计12月1日-4日,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1月3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此通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18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