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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北省《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2月21日-23日起,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出现连续48小时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黄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2月2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继续按照《保定市12月中、下旬空气质量超常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24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