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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大气办通知,预计2018年11月1日-4日,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根据上级要求,我市于10月31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相关工作,请广大市民加强防护。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