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保定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处。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恩玉
电 话:0312-3355034
传 真:0312-335503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 | 公示日期 | 其他 | 
| 1 | 保定兴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内无损检测项目 | 保定兴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 保定兴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探伤室 | 2016.03.03 | 验收监测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