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定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7525人次,检查排污单位54382家次,发现问题8779个,立案处罚1112起,处罚金额3975万元(其中市本级处罚金额197万元),受理举报案件4494件(含雄安三县142件),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辖区进行了办理,查处率100%,结案率100%,未发生因环境信访引发的恶性事件。
一是整合力量强化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四轮次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市、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成立20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采取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和巡回执法方式,明确执法重点,突出涉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严查重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逃避监管、露天焚烧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计检查点位7152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459个,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强烈震慑。同时,强化部门联合行动,市环境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环保支队、市公安特警支队、市级新闻媒体等联合行动16次,出动人员80多人,强有力震慑了非法排污行为。
二是提升智能强化监管。1.构建问题线索大数据平台,推进监管执法信息来源智能化。将市局12369投诉平台、在线监控平台、网格化大气监测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天眼工程)等四个平台进行有机整合,建成问题线索指引大数据平台,实行问题线索日交办制度。各分局实行“一把手不过夜”责任制和专人负责制,高效办理领导批示和舆论关注的环境案件。坚决杜绝揣着困难或抱着问题过日子,工作拖延,最终被追责、被批评的现象,扭转被动。2.开发智能执法工作平台,推进执法过程智能化。包括法律法规库、执法指南库、执法标准库、执法证据库、污染源库、执法程序库、行政处罚(命令)库和文书管理库等信息内容,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规范性、严谨性及工作效率。3.完善“天眼”工程,实现监管远程视频化。先后投资1500万元,建设了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全天候监控的环保“天眼”工程。继2016年先期在全市61家国控重点源、交通干线沿线安装了178个高清摄像头的基础上,2018年对“天眼”工程进行扩容,在全市重点涉农区域、交通干线安装446个视频探头,目前已全部完成,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做到监管全覆盖。4.加强监测能力,推进环境监测数据科学化。建成阜平杜里村、唐县白合、定兴北河店、莲池区焦庄、安新安州五个水站。推进乡镇站和开发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全市263个乡镇站(包括雄安新区三县)全部完成了建站任务,并与省联网。17个省级开发区空气站建站任务已完成16个。
三是健全队伍强化监管。加强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全市22个县(市、区)共有288个乡(镇、街道)环保所,已经全部完成了挂牌工作,实现了全覆盖,编制856名,实际配备899名,配备人员1168名,其中,专职628名、兼职540名。加强环保专职网格员建设。目前,网格员已配备的县市区有曲阳县(478名)、唐县(450名)、涞水县(391名)、蠡县(345名)、高阳县(216名)、涞源县(197名)、易县(520名)7个县(市、区)。
四是借势借力强化监管。今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32批次35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9月11日,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治理强化督察共交办我市90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38个,完成率93%。 2018年以来,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等省级专项行动共交办我市46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6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