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定市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时间:2016-06-03

一、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5年,中心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27天(其中一级1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35%,比上年增加43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为75天,比上年减少29天。PM2.5年平均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17%

2015年市区共获得降水样品95个,pH范围在5.628.32之间,全年无酸雨样品出现。

二、水环境

1、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5年我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西大洋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标准要求,水质优。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亩泉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水质优良。

2、河流水质

2015年我市常规监测的6条河流为拒马河、唐河、潴龙河(大沙河)、府河孝义河和漕河。18个监测断面中,北河店、落宝滩和马庄断面全年断流,其余15个有水断面中水质状况为优(类水质)的断面占60%,水质轻度污染(Ⅳ类水质)的断面占6.7%,重度污染(劣类水质)断面占33.3%。监测断面达标率为60%

府河。府河焦庄、望亭和安州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拒马河。涞源断面、上游山区紫荆关断面及狼儿河断面水质均为类,北河店、落宝滩断面全年断流。新盖房断面8月有水期间水质劣于Ⅴ类,其余月份均断流,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支流琉璃河北京入境码头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唐河。唐河总体水质优。水堡、倒马关和白合断面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西大洋水库以下断流。

潴龙河潴龙河(大沙河)总体水质优。砂窝、阜平和王林口断面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王快水库下游断流。

⑤孝义河。孝义河蒲口断面7月开始监测,为Ⅳ类水质,水质轻度污染,未到达功能区划要求,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

⑥漕河。漕河马庄断面常年断流。

3、湖、库水质

①白洋淀。2015年白洋淀平均水位为7.86,较上年降低0.53,水质与上年持平。9个常规监测点位中,烧车淀、枣林庄和光淀张庄3个点位水质为Ⅳ类,王家寨、圈头和采蒲台点位水质为Ⅴ类,端村、南刘庄点位水质劣于Ⅴ类。全淀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年平均浓度为30.7 毫克/升,较上年降低了4.66%;氨氮的年平均浓度为2.05毫克/升,与上年持平;总磷的年平均浓度为0.229毫克/升,属于轻度富营养。

②水库。2015年王快水库、西大洋水库和安格庄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优。龙门水库干库。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监测保定市区域环境噪声点位209个。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6.9分贝,达到2类区昼间标准,较上年增加1.1 分贝。点位达标率为69.9%,比上年下降了2.8个百分点。总体评价为一般,与上年相同。

2、道路交通噪声

2015年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点位159个,监测路段总长度202.4公里。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70.3分贝,未达到4a类区昼间标准。超标路段长度为126.7公里,路段超标率为62.6%。交通噪声总体评价为一般。

与上年相比,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全市年均值降低2.6分贝,路段超标率上升43.1个百分点。

3、功能区噪声

2015年保定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显示: 1234类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与上年相比,13季度各个类区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无明显变化。第4季度124类区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有所下降,下降的幅度在0.10.4分贝之间,下降幅度较大的是4类区夜间。其它各个类区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有所上升,上升幅度在0.10.5分贝之间,上升幅度较大的是3类区昼间。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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