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二、 设定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三、 法定实施主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四、 审批权限: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五、 项目申请人种类:项目实施单位
六、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 申报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九、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
十、 受理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十一、 咨询电话:0312-3355034
十二、 投诉电话:0312-3355071
十三、 项目审批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