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2
  为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保定市按照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四个阶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2017年7月成立了由环保、统计、发改、农业、水利等18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同志担任。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普查办)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彦副局长兼任。市普查办根据国家和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积极推动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定期制定工作简报。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市普查办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进行详细编制,向市政府申请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580万元,市财政局已批复,资金现已到位,正进行政府采购程序,全力保障普查工作按时有序开展。同时,全市各县(市、区)普查经费预算2519.6万元,通过各地财政审批经费2421万元。三是加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市普查办共选任普查指导员11人,各县(市、区)普查办共选任普查指导员356人,普查员1689人,分别建立“两员”管理台账,发放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证。全市组织培训16期,县级共组织培训162期,共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四加强普查宣传。全市各级普查办分别以报纸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环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印制污染源普查宣传资料60000余张,宣传条幅万余条。今年6月5日环境日,市普查办在保定军校广场通过发放传单、拉宣传条幅、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了现场宣传。
  通过以上措施,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顺利进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通过入户再动员、集中填报、企业培训、在线答疑、现场指导、督导检查等方式,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正全面推进各级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截至11月5日,全市需入户调查工业源19985家,已完成纸质版填报18374家,完成率91.94%;需入户调查农业源4178家,已完成填报3548家,完成率84.92%;需入户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09家,已完成填报206家,完成率98.56%,全市入户调查总体完成率为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