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关注的十项重点工作,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委49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到的四项重点工作深入进行了研究,理清了责任,明确了牵头局领导和业务处室,就四项重点工作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见效的立行立改。
一、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目前全市总体整改方案和共性问题整改方案均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函报省整改办,待省整改办审核同意后下发。11个具体问题整改方案由各牵头负责的市直单位进行制定,其中8个需要报相关省直部门审核的整改方案经多次商请修改,已全部通过审核。
对保定市涉及的6个方面20个问题,全部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其余13个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全力稳步推进。
二、抓好有证露天矿山深度治理工作。对全市341家有证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目前已有45家停产并注销采矿证,48家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其余248家有证矿山正在停产整治中。
三、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在2017年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443家(其中,关停取缔企业579家,提升改造企业593家,整合搬迁企业271家),截至10月22日,已全部完成整治,实现了“清零”。为巩固整治成果,市政府于2018年10月2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保定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遏制反弹,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整治清单,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四、抓好水、土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强力推进白洋淀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出台了《保定市雄安新区上游流域2018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清理河道垃圾115万方,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105处;博野、安国等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建成投运,涞水、易县、望都、曲阳等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加紧建设,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预计年底完成;完成1405个有水纳污坑塘整治,累计投入治理资金约15亿元,剩余19个坑塘年底整治清零;9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已完成整治7条,预计今年完成侯河整治,明年完成环堤河整治;正在实施主城区17个直排河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洋淀上游流域585个傍水村历史积存垃圾全部得到清理,其中500个村实现了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通过上述措施,白洋淀上游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府河、孝义河、白沟引河等河流入淀水质均达到了Ⅴ类及以上;10个国省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了60%。
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2018年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农用地污染详查,已配合技术单位完成点位土壤和农产品采样工作。二是启动企业用地调查,确定734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三是对建设用地实施风险管控,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录入国家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对开发为建设用地的,严格按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严禁“毒地”再开发。四是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开展全市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建立了全口径排查清单,确定了11项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落实减排措施,确保完成2018年减排5%的年度工作目标。五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对涉危险废物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落实责任,立行立改。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监管,严防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