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垃圾、秸秆和固废大排查、大清理。为认真落实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省环保厅高建民厅长有关工作要求,有效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焚烧行为,保定市政府召开了重点区域垃圾及固废排查处置工作调度会,对高速、高铁等交通干线两侧视野范围内垃圾、秸秆和固废进行彻底清理。京港澳高速在保定市境内约136.5公里,可视范围内有252个村庄,涉及7个县(市、区),京石高铁157.4公里可视范围内有250个村庄涉及7个县(市、区)。本次行动共排查出交通干线两侧视野范围内垃圾坑1633个,清运垃圾75.24万立方,清理秸秆8.1万吨。
二、继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禁烧体系,构建“点、线、面三位一体”的禁烧监管网络。一是继续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禁烧网络。共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6415个,其中县级网格25个,乡级350个,村级6040个。二是通过监控点、巡逻线和督察面“三位一体”,对全市禁烧区域实行无缝隙监管,推进禁烧工作有序的开展。在各县(市、区)、乡(镇)、村的各个路段、地段设立秸秆禁烧观察点和指挥站;组建专门督导检查组和应急小分队、巡逻队,配备必要的通讯、交通工具和灭火器、铁锹等救火设备,昼夜巡回督导检查;市、县两级分别成立垃圾、秸秆禁烧督导组实行全方位检查。
三、建设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2016年安装175个视频监控探头的基础上,2018年增加130个300万云台摄像机、200个高清200万智能球摄像机、269个热成像视频监控摄像机,使我市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总数达到774个,实现对全市高速、高铁沿线、主要涉农区域秸秆、垃圾禁烧视频监控全覆盖。自8月底监控报警系统运行以来,共主动发现并锁定焚烧火点244个,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焚烧问题处置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禁烧深厚氛围。在全市农村深入组织开展了“村村喇叭响起来”活动。各县(市、区)采取在村边、地头悬挂横幅,流动车辆巡回广播,禁烧人员巡回检查,向相关企业和村民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广泛性宣传。在夏、秋两季及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在重点区域、人群密集处通过公告、横幅等方式进行针对性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媒体持续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禁烧、支持和参与禁烧的浓厚氛围。
五、依法严厉查处焚烧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一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违法焚烧火点进行查处。二是由市环保局结合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联合市级新闻媒体,随机对高速公路、高铁、国道两侧巡查,对重点敏感问题进行跟踪督察,对发现的问题,直接曝光。截至目前,查处焚烧火点278处,进行责任追究14人,行政拘留11人,罚款26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