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1 | 安新县金敖洋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未持有效证件,排放污染物 |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十条 | 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 处罚已执行,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证号PWD-130632-0224,办证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 |
2 | 安新县创洁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 | 未持有效证件,排放污染物 |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十条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处罚已执行,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证号PWD-130632-0223,办证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 |
3 | 蠡县云鹏毛巾整理厂 | 私设暗管违法排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处罚已执行,该企业已按要求对私设暗管进行了拆除 |
4 | 河北保定太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已执行,2014年开展了一次个人剂量监测,送检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