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抓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完成省定任务7.96万户的基础上,今年抓好新增20万户双代改造任务。强化属地责任,调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以赴抓双代,确保到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炉具安装到位,具备取暖条件。探索多种清洁取暖方式,特别是山区地区,积极推进地热能、醇基燃料、光伏+、光热+等试点工作。提前做好明年平原地区农村剩余40万户双代任务的安排部署工作,尽快确定改造方式,早日进场开工建设,力争2020年6月底前完成村内户外工程,10月底前具备通气(电)条件。同时,加大储气调峰设施及管网建设力度,督导各燃气企业落实保供合同,确保人民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
二是继续全力抓好散煤管控工作。按照《保定市劣质散煤强化治理1+3工作方案》要求和全市劣质散煤管控百日攻坚行动统一部署,继续督导相关县(市、区)做好散煤管控和洁净煤配送工作,确保2019年8月底前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燃煤“清零”,全市域实现劣质散煤“清零”并完成劣质散煤回收置换工作。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盯全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6%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提前谋划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巩固涉气企业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力度,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和死灰复燃,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深化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坚决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实现实时监控和PM10监测“两个全覆盖”。加强网格化监管,发挥网格员和视频红外监控系统作用,严厉查处秸秆垃圾焚烧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销售、使用劣质油品行为。持续向下传导工作压力,对全市连续不降反升的相关县(市、区)和重点乡镇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方式,促进问题整改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做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察定点帮扶、省第四专员办专项督察、省第七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是继续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白洋淀上游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按省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巩固纳污坑塘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改成果,全面实现动态清零。加快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县乡属地责任,确保完成今年压采地下水目标。
五是继续做好绿色廊带工程建设。按照全市承担的任务量和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绿色廊带建设实际,继续加快推进相关区域秋冬季造林绿化力度,确保按时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六是拟于9月中上旬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会议。参照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乡村治理工作会议做法,围绕白洋淀上游河道综合治理、国土矿山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工作展开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