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坚持问题导向 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9-10-23

        一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018年5月31日至7月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保定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涉及的20项整改内容,已完成17项,3项正在有序推进。交办保定市的群众举报线索355条,涉及的291件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落实生态环境部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组对保定市开展了22轮次督察,共交办保定市问题2009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19年5月8日以来,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已经开展9轮次督察,其中前期交办的127件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落实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017年省委、省政府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确定保定市67项整改内容,目前完成整改65项,完成率97.01%;交办保定市的6172件信访案件(不包含涉及雄安新区的940件)已全部完成整改。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确定保定市59项整改内容,已完成整改55项,完成率93.22%,交办保定市群众举报问题1298件,已完成整改1287件,完成率99.15%。2019年1月17日至5月25日,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组对保定市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共交办问题3477件,已完成整改3089件,完成率为88.84%。2019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执法局共交办保定市问题1127件,已整改完成1126件。对正在整改中的事项,保定市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按要求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