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以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抓手积极促进生态建设
发布时间:2019-11-04

  今年以来,保定市坚持以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契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联席会议、督办通报、信息报送、问题甄别等工作机制,逐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修复工作。一是抓了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太行山—燕山生态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白洋淀生态环境、露天矿山污染、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重要河流湖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牵头部门。其中,太行山—燕山生态环境普查整治专项行动中,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卫星遥感点位涉及我市涞水、涞源、易县等7个县共4583处。截至目前,确定问题72处,其中已取缔拆除18处,结案6处,完善手续5处,完成搬迁3处,经进一步核实无需处理8处,其余问题正在整治中。二是抓了有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涉及西部山区阜平、涞水、涞源、满城、曲阳、顺平、唐县、徐水、易县9个区县。到2018年5月,经过关、停、并、转、治,有证露天矿山共有295个,截至目前全市有证露天矿山完成治理58家, 46家停产退出并注销采矿证,其余191家正在停产整治中,其中150家采矿证已过期。三是抓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2019年3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通知》,对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实施,目前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城市规划边界“三线”评估成果报告已报省政府。待国务院《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印发后,依据国务院认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开展勘界定标工作。四是抓了“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了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17-2018年确定问题161个,对采矿点和部分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彻底封堵和关停,矿山生态修复问题联合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2019年合并32处生态环境部下发卫星遥感监测点位和相关县排查情况,共报送自然保护区2019新发现问题43处,对其中确定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督整治。五是抓了白洋淀流域水生植物排查处置。组织相关部门及政府联合开展了白洋淀流域水生植物排查、打捞、处置工作。累计打捞、清理外来水生植物46392平方米,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目前外来水生植物已得到有效控制。